1. 适用时间:2021年1月1日 00时00分00秒-2021年12月31日 23时59分59秒
2. 合作对象:微信支付境内服务商(包括普通服务商和渠道商,以下统称“服务商”)。
3. 适用范围:为微信支付公立医院商户提供技术服务的服务商。
4. 合作规则
合作类型 | 计算规则内容 | 交易订单覆盖范围 |
---|---|---|
行业合作方案 | 1. 技术服务费=有效交易金额*服务费率;有效交易金额见如下第5点所示 2.1 基础技术服务的服务费率=0.02% 2.2 小程序支付场景的服务费率为0.1% 3. 单笔订单金额封顶500元 单笔订单的有效交易金额≥500元时,按500元计算; | 1. 不包括app支付、h5支付 2. 同时满足交易订单计算范围基础规则 |
4.1 合作方案参与方式
公立医院参与方式:服务商需登录服务商平台——服务商功能页面——服务商合作——合作方案报名 ,为需要参加本方案的特约商户填写申报信息,系统提示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计算技术服务费。
4.2 计算方式举例
2021年1月某服务商为特约商户A(公立医院商户)提供微信支付服务,并为其成功报名了医疗行业合作方案。
当月特约商户A有三笔有效交易订单:
第一笔:扫码支付场景有效交易订单,有效交易金额100元,
技术服务费= 100*0.02%=0.02 元;
第二笔:小程序支付场景有效交易订单,有效交易金额500元,
技术服务费= 500*0.1%=0.5 元。
第三笔:刷卡支付场景有效交易订单,有效交易金额1000 元,
技术服务费=500*0.02%=0.1 元。
当月份该服务商通过服务特约商户A 可获取的技术服务费=0.02+0.5+0.1=0.62 元
5.1 特约商户通过服务商模式下单接口产生的交易,方可计入此技术服务费;
5.2 仅针对成功交易的微信支付订单,退款订单无效;
5.3 境外交易不在此方案范围;
5.4 当月命中风控策略被限制交易或注销的商户,不可计入当月技术服务费;
5.5 服务商或商户存在刷单、套现等风险类交易,微信支付平台有严格的事中监控机制,若被认定为可疑交易或非法交易,微信支付将采取相应处理措施;
5.6 技术服务费统计数据和判断标准以微信支付系统为准。
6. 技术服务费发放
6.1 当月费用次月结算,需服务商登陆服务商平台确认技术服务费。
6.2 详情请查阅“技术服务费结果查询”、“技术服务费领取方式”
7. 合作方案版本迭代
7.1 【JN_FY·HY_YL_191216V1.0_0101-0630】更新点:从2020 年1 月1 日开始,公立医院合作方案调整(取消叠加场景,“单笔有效交易订单技术服务费封顶2 元”调整为“单笔订单的有效交易金额≥500 元时,按500 元计算”),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入活动方案。
7.2 【JN_FY·HY_YL_191216V1.1_0101-0630】更新点:基层医疗达标要求调整
7.3 【JN_FY·HY_YL_200624V2.0_0701-1231】更新点:基层医疗达标要求调整,将乡卫生院纳入技术服务费范围;公立医院小程序场景技术服务费叠加0.05%。
7.4 【 JN_FY·HY_YL_201204V3.0_0101-1231】更新点:
①公立医院基础技术服务的服务费率调整为0.02%,小程序支付场景的服务费率调整为0.1%
②下线基层医疗合作方案
③医疗合作方案适用时间延至2021年12月31日
其他规则
本合作方案是微信支付制定的框架性方案,具体的合作方案条件和实施措施,仍需根据微信支付与服务商签订的 《微信支付合作协议(服务商)》相关条款执行,并保留终止执行、修改方案的权利。服务商需遵守《微信支付服务商合作规则》、《微信支付违规商户处理规则》以及相关协议条款。在活动有效期内,如活动方案有调整(“调整”是指对活动方案的实质变更,不包含对活动方案适用时间的延长、特定事项的说明、解释或明确),微信支付将提前在服务商平台发布调整后的活动方案,调整后的活动方案在发布之日起30天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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